Discover Canada 学习笔记:公民的权利与责任
本章介绍入籍誓词、加拿大人享有的自由、《权利与自由宪章》,以及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下面用简单的中文为你总结要点。
本章讲什么
这一章介绍加拿大公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的自由)和责任(应尽的义务)。这些权利来自加拿大的历史,并受到法律保护。
入籍誓词
在入籍仪式上,新公民要作出下面的承诺(可以选择宣誓或郑重声明):
“我宣誓(或郑重声明),我将忠诚并真诚效忠于加拿大国王查尔斯三世陛下及其继承人和继任者;我将忠实遵守加拿大的法律,包括承认并确认第一民族、因纽特人和梅蒂人的原住民权利和条约权利的宪法;并履行我作为加拿大公民的义务。”
简单来说,你承诺:
- 效忠加拿大国王以及他之后的历代国王和女王;
- 遵守加拿大的法律,包括宪法;
- 尊重宪法所承认的第一民族、因纽特人和梅蒂人的原住民权利和条约权利;
- 履行你作为公民的义务。
为什么要效忠一个人,而不是一面旗帜或一份文件?在加拿大的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下,君主(Sovereign)(国王或女王)代表全体加拿大人。君主象征着国家,国家也由君主来代表。
注意:印刷版学习指南比较旧。它写的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也没有关于原住民权利和条约权利的内容。上面的誓词是现行版本。
加拿大法律的来源
加拿大的法律有几个来源:国会(Parliament)和省议会制定的法律、英国普通法、法国民法典,以及加拿大从英国继承的不成文宪法。它们共同维护着“有秩序的自由”这一传统。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大约 800 年前、1215 年在英格兰签署的《大宪章》(Magna Carta)(又称《自由大宪章》)。
基本自由
- 良心和宗教自由
- 思想、信仰、观点和表达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
- 和平集会自由(和平地聚在一起)
- 结社自由(加入团体)
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是指:如果国家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拘留你,你有权提出异议。它起源于英国普通法。
《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
1982 年,加拿大宪法经过修改,把《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正式写入宪法。宪章开头说明,加拿大建立在承认上帝至高无上和法治的原则之上。宪章重申了各项基本自由,并加入了其他重要权利:
- 迁徙权利:加拿大人可以在加拿大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可以自由出入国境,也可以申请护照。
- 原住民权利:宪章中的各项保障不会损害原住民的任何条约权利或其他权利。
- 官方语言权利和少数语言教育权利:英语和法语在国会和整个政府中享有同等地位。
- 多元文化:这是加拿大传统和身份认同的基本组成部分。加拿大人尊重多元(多种文化共存),和谐相处。
男女平等
在加拿大,男女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加拿大不接受针对女性的暴力文化习俗,例如配偶虐待、所谓的“荣誉谋杀”、女性割礼、强迫婚姻或其他基于性别的暴力。犯下这些罪行的人会依照加拿大刑法受到严厉惩罚。
公民的责任
- 遵守法律:法治意味着每个人(包括政府)都必须守法。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 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找工作、照顾家人和努力工作是重要的加拿大价值观。
- 担任陪审员:如果你被传召,法律要求你必须履行。
- 在选举中投票:参加联邦、省或地区以及地方选举投票。
- 帮助社区中的其他人:做义工,例如在食物银行或孩子的学校帮忙,并帮助新移民安顿下来。
- 保护并享受我们的传统和环境:避免浪费和污染,保护加拿大的自然、文化和建筑遗产。
保卫加拿大
加拿大没有义务兵役。你可以自愿在加拿大军队(Canadian Forces)(海军、陆军、空军)、兼职的预备役或海岸警卫队服役。青少年可以参加少年军校(cadets)。你也可以在警察或消防部门工作。
需要记住的要点
- 现在的誓词是向国王查尔斯三世宣誓效忠,并提到第一民族、因纽特人和梅蒂人的原住民权利和条约权利。
- 加拿大人效忠代表全体加拿大人的君主。
- 《大宪章》(《自由大宪章》):1215 年在英格兰签署。
- 四项基本自由:良心和宗教;思想、信仰、观点和表达;和平集会;结社。
- 人身保护令:对非法拘留提出异议的权利;起源于英国普通法。
- 《权利与自由宪章》于 1982 年写入宪法。
- 宪章权利:迁徙权利、原住民权利、官方语言和少数语言教育权利、多元文化。
- 男女在法律面前平等。
- 六项责任:遵守法律;照顾自己和家人;担任陪审员;投票;帮助他人;保护传统和环境。
- 被传召时,担任陪审员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 没有义务兵役;可以选择加拿大军队、预备役、少年军校和海岸警卫队。